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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并限制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另外,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提供未成年人应用专区。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应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利用泛娱乐化功能和内容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另外,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提供未成年人应用专区。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标注应用程序的推荐年龄,提供适宜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应用程序;应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教育、益智、科普、读书、音乐、体育等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专区中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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