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证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资料图)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二、授权委托书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授权委托书公证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
4.委托书文本;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公证委托书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受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是委托人要去现场,委托本身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你要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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