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资料图)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
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
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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