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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高新宇
6月21日,兰山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兰山区4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的申请步骤。具体如下:
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人先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检查。确认机构接收后,监护人(或委托他人、定点机构等)携带申请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明、诊断证明和2张1寸照片,向区残联提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区残联予以审批救助。申请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和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由省残联项目办直接负责,残疾儿童监护人可直接与定点医院联系并做相应的检查,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救助。相关联系方式可到省残联网站上查询或向区残联康复部咨询。
申请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申请人需携身份证、户口本到定点机构进行检查。确需手术的,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兰山区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镇(街道)残联审核通过后,到定点机构进行手术即可。
申请精神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申请服药救助: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初审后报区残联,区残联于每年12月份集中审批。申请人持身份证即可到定点医院免费购药。申请住院救助: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兰山区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区残联审批后与定点医院结算救助费用。
申请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救助。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人通过注册登陆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二是申请人持残疾人证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每月5日前汇总需求信息报区残联,区残联每月10日前将辅助器具发放到镇(街道)残联,由镇(街道)残联通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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