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资格复审考察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复审考察人员名单
(资料图片)
现将2023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复审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1、对于报考青木川镇卫生院中医学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参加体检复审考察。其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2023年6月8日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宁强县卫生健康局发布的招聘公告),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复审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23年6月26日上午8:30,在宁强县天津医院门诊楼二楼体检中心集中点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宁强县天津医院自行交纳。
8、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复审考察要求
(一)资格复审考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限户籍岗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上网查验)。
4、考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公章或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凭证。(二者提供一种即可)
5、报考岗位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医学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
6、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领取《2023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察表》,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政审意见、签章。
(二)所有资料于2023年6月29日18:00前交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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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复审考察人员名单。
2、2023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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