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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已婚女子与他人举行婚礼获刑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重婚案,被告人郭某犯重婚罪,被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09年9月23日,被告人郭某与柴某在腾冲市办理婚姻登记,婚后育有一女一子。2022年9月26日,郭某在同柴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其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事实,按农村婚礼习俗与韩某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有配偶又与他人举办结婚典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考虑到郭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根据郭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认罪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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